9月15日,武漢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以下簡稱“武漢P4實驗室”)實驗活動申請現場評估會議在武漢病毒研究所鄭店園區(qū)1號會議室舉行。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依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24號)、《人間傳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和實驗活動生物安全審批管理辦法》(原衛(wèi)生部令第50號)和《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衛(wèi)科教發(fā)【2006】15號)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專家評審團分別對武漢P4實驗室和小洪山P3實驗室的實驗活動擴項申請進行了現場評估論證。
評審專家組現場審查了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冊、程序文件、操作SOP、記錄等相關文件;查閱了實驗室開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風險評估報告應急預案等文件材料;圍繞申請病原的實驗活動,從組織機構、生物安全管理體系、生物安保(生物安全保障)、生物風險評估、實驗活動相關程序、實驗活動相關標準操作規(guī)范、記錄、人員、菌(毒)種、樣本及感染性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實驗室事故、消毒、實驗室標識和數據清單、生物安全監(jiān)督等方面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評審評估,并對人員進行了面試和操作考核。
經綜合評估,專家組一致認為:武漢P4實驗室完全符合從事所申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有關要求,準予通過論證;小洪山P3實驗室基本符合相關要求,建議整改并復核后通過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