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1日-13日,衛(wèi)計委派出13人專家組,依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及《人間傳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和實驗活動生物安全審批管理辦法》對實驗室申請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資格進行了現場評審。評審專家組現場審查了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冊、程序文件、操作SOP、記錄等相關文件;查閱了該實驗室開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風險評估報告應急預案等文件材料;圍繞申請病原的實驗活動,從組織機構、生物安全管理體系、生物安保(生物安全保障)、生物風險評估、實驗活動相關程序、實驗活動相關標準操作規(guī)范、記錄、人員、菌(毒)種、樣本及感染性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實驗室事故、消毒、實驗室標識和數據清單、生物安全監(jiān)督等方面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評審評估。


現場評估意見:武漢國家生物安全(四級)實驗室基本符合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資質的國家要求,但需整改后批準活動資質。現場評估共提出了14個不符合項和12個基本符合項。
針對對專家組提出的不符合項與基本符合項,武漢病毒所組織召開了專題會議,聽取實驗室主任有關實驗室運行、演練、人員隊伍建設和下一步運行計劃及實驗室活動資格評審結果的匯報,系統(tǒng)梳理了在實驗室評審中專家組發(fā)現的不符合項和基本符合項及其他方面的問題,分析了不符合項和基本符合項產生的原因、整改的內容和整改的措施,明確了整改的責任單位和整改途徑,要求實驗室結合實驗室的演練和安全運行,做好整改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完成整改目標。